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 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 必乱,臣用私义者 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 ,惠主不臣也 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 ,王之惠也... 更多 >>